1、请2020年12月15日(含)至今有河北石家庄、邢台市旅居生活史的有关工作人员(包含打工、度假旅游、探亲访友、回乡学生等),马上积极向所在城市任意市区、县市级疫情防控总指挥部汇报。汇报信息内容包含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家庭住址等。
2、任意市区、县市级总指挥部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备案核查、监管等工作中。请相互配合小区进行健康监测,搞好安全防护,防止工作人员集聚。如出現发烫、干咳嗽、困乏、拉肚子等病症请立即汇报。
3、如果有在政府机构清查全过程中有意逃避、躲避、隐瞒不报、虚报虚假信息,或是在得知本告之后不主动申请,造成 肺炎疫情散播或是有比较严重散播风险性的,相关部门将对其采用强制隔离对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要求等,追究其邢事、法律责任。
4、激励众多群众发觉有通知单中谈及的有关工作人员后,立即向所在城市的城镇、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汇报或是拨通所在城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热线电话汇报。
湖南疾病防治监测中心特别提示众多群众,最近如不必要,不必前去河北石家庄、邢台市等中高危地域,要遵循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保证“三降低三提升”(降低人员流动、降低工作人员集聚、降低旅游风险,提升安全防护、提升农村管理方法、提升指定医治),培养“佩戴口罩、讲究卫生、勤自然通风、少集聚、一米线、用分餐制”等优良本人生活习惯。
湖南疾病防治监测中心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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