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通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赔偿费等四项政府部门非税收入调拨至税收单位征缴,涉及到随州市的主要是环境保护赔偿费、排污权转让收益和空防别墅地下室异地建设费三项。调拨后,新项目原征缴目标、征缴范畴、收益应用均维持不会改变。随州市税局将秉着高效率便民利民、便捷交费人的标准,充分运用征缴优点,出示“一站式”、方便快捷化交费服务项目,积极主动扩展“实体线、在网上、手机、自助式”等多元化交费方式,让交费人“少老板跑路”“不老板跑路”,享有到非税收入税收征管改革创新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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