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考试点配置一名卫生健康副主考官
在疫情防控层面,市卫生健康单位将依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紧密配合文化教育主管机构,依照属地标准,为每一个考试点配置一名卫生健康副主考官(正常情况下由原来院校的卫生健康副校出任),具体指导院校健全考试点及考试场内的防疫工作步骤,贯彻落实防控措施;搞好考試疫防有关实施方案和应急方案,并相互配合进行演习工作中;立即搞好紧急事件的解决和指导工作,确保考試顺利进行。
在基本医疗保险层面,我区各个卫生健康单位已对考点派遣医疗团队,从各医院门诊选择骨干力量搞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制订有关应急管理计划方案并去医院设立“绿色通道政策”解决紧急情况,一旦出現危重症病人,医疗团队将第一时间应急处置,依据病况必须送院救护。此外,今年高考期内市急救中心指挥系统生产调度责任人将到总指挥部随时待命,提升沟通协调。
除此之外,各区县卫生健康单位和市卫生监督所已拟订了有关实施方案或工作中建议,关键提升考点院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层面及其院校生活用水卫生监督所查验,催促院校贯彻落实监督责任,贯彻落实好各类疫情防控对策及确保校园生活生活饮水安全。
进到考试场入座后可以不佩戴口罩
依据疾病防治操纵统一部署,我区严苛执行《2020年高考防疫关键措施10条》(下称“《防疫10条》”)。
《防疫10条》规定,对参加组考、监考员阶段的工作员和学生,规定提早14天开展日常体温测量和人体身体状况检测,保证每日精确测量并纪录人体体温。
《防疫10条》要求,考试点入口须设体温检测点,对全部进到考试点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全部学生、考試工作员人体体温小于37.3℃即可进到考试点。另外,设定棚子和体温异常者复查室,供待检查和复查工作人员等待时应用。如人体体温不过关,可适度歇息后应用别的机器设备或别的方法再度精确测量。仍不过关的,需经综合性判断评定是不是具有报考的标准,凡不具有有关标准的,须分配在预留防护考试场考試,不可与体温正常的学生同考试场考試。
《防疫10条》确立,正常情况下每10个一般考试场设一个预留防护考试场(每考试点不可低于3个)。当考試当日有发烫、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开启预留防护考试场。正常情况下须一人一间,预留防护考试场不足用时,可采用最前座、最终排或四角排位赛的方法多的人同用一间(数最多不超过4人)。
考試全过程中有发烫、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试点本地的卫生健康单位、疾病预防组织和定点医疗机构技术专业工作人员开展案例判断,具有再次进行考試标准的学生,须分配在预留防护考试场考試。学生从一般考试场迁移至预留防护考试场(未出考试点)所耽搁的時间,经省部级招生组织准许给予补足。
有关工作人员的安全卫生,《防疫10条》确立,低风险性地域的学生在进到考试场前应佩戴口罩,进到考试场入座后,能够独立决策是不是配戴;预留防护考试场与立高危地域的学生,要全过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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