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
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
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等指示精神,经县市级自我评价、地市级审批、省部级评比,拟取名肥东县、涡阳县、郎溪县、怀远县、石台县、霍山县、黄山区、定远县等八个县(区)为2020年度
安徽“四好
农村路”模范县。
现给予公示公告,公告期为1月19日至1月25日,若有质疑,请立即与省推动“四好农村路”基本建设领导组公司办公室联络,联系方式:0551-63628439。
安徽推动“四好农村路”基本建设
领导组公司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