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方案》,下列资产应取回省部级财政局综合应用:未按照规定纳入今年初部门预算的预算单位工作收益、营业收入、其他收入、附设企业上交收益、上级领导补贴收益等资产;已纳入今年初部门预算的各种收益中盈余和结转成本一年之上的资产;除质量保证金、保证金、饭堂代存放资产外,结转成本二年之上的确没法结算的暂收款项等。新闻记者获知,从今年起,省直单位每一年都将依《方案》进行登记帐户资产的清除工作中。经清除取回的资产,由省部级财政局综合用以保薪水、保运行、保基础民生工程和关键急缺行业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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