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住房和城乡建厅(委、管委会)、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厅(经信厅、经信局、工信局、经信委)、通讯管理局、民政厅(局)、残联、老龄办,新疆兵团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局、民政、残联、老龄办,北京城市规划和生态资源委:
“十三五”阶段,在我国无障自然环境基本建设工作中不断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无障碍设计覆盖面积不断发展,伤残人、老人等特殊群体交通出行和融进社会发展更为便捷,推动了社会文明发展。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及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建标〔2018〕114号),全国各地积极主动建立全国各地无障自然环境县市城镇,加强组织协调,精心策划布署,干了很多扎扎实实细腻的工作中,不断涌现一批建立成效明显的县市城镇。
为激励优秀,促进无障自然环境基本建设工作中广泛开展,住房和城乡住建部、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国家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决策,授于72个县市城镇为“建立全国各地无障自然环境示范性县市城镇”并给予嘉奖,另外授于74个县市城镇为“建立全国各地无障自然环境合格县市城镇”。
建立全国各地无障自然环境示范性县市城镇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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