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湖北省襄阳市。张女士称,一只在企业常常饲养的野猫被别人残酷凌虐。当日夜里,刚下班了的张女士见到常常饲养的野猫双眼早已被别人挖去,耳朵里面也被剪去而且释放很刺鼻的臭味,猫猫前腿被裁开粗俗。
宠物医师清除创口后表明:创口十分齐整,好像用手术刀片在猫麻醉剂的情况下执行的凌虐,虐猫者很有可能会是临床医学或是懂医药学的人。据了解,上年12月,间距本次案发地三公里上下的一只小猫咪被挖眼睛剥掉头发。有网民提出质疑,多起虐猫案是不是会出现拖累?现阶段事情仍在进一步调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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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阅读文章 严禁虐待动物须法律
有专业人士称,在抵制虐待动物已达成社会共识的前提条件下,应法律严禁凌虐动物的行为;可是,也是有权威专家表明严禁虐待动物只能依靠社会道德管束。现阶段,这些方面仍存有异议。
珍惜生命,保护动物,果断抵制一切凌虐动物的行为,是文明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一个中国公民应遵循的职业道德。从某种程度上讲,小动物存活情况的好坏,也是考量社会文明水平的指标值之一。正是如此,应对凌虐动物的行为,大家都是有充足的原因对于此事众口铄金。殊不知,回忆过去产生的虐待动物事情,虽然恼怒与斥责被社会舆论无尽变大,但却并没产生一切预期效果,更没阻拦新的虐待动物事情的产生。
现阶段,在我国涉及到动物保护协会的法律法规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但这一部法律法规关键对于走私货、盗杀野生动植物等违纪行为,并没考虑到一般的“动物权利”难题;且被纳入维护范畴的动物种类比较有限,例如猫、狗等,并不是野生动植物,即没有维护之列。而大家所希望的在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却仍停留在专家认为环节。因而,大家难以给“持械撒狗粮”这类残酷的个人行为贴上“违反规定”标识,也就无法对虐待者给予惩罚。
由此可见,仅有将严禁虐待动物入法,方能喝止虐待动物的滔天罪行。2019年9月25日,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74号建议的答复》,回复了人民代表夏吾卓玛“关于动物利益,制订《禁止虐待动物法》的提议”。《答复》表明,对广大群众广泛抵制的残酷虐杀动物等个人行为,因为欠缺有关法律要求而无法执行合理严厉打击,确实有必需健全法律。这显而易见释放出来积极主动数据信号。
因而,两者之间对虐待动物个人行为开展不尽人意的众口铄金,比不上加速法律,进而惩处虐待者,以儆效尤,避免各种残酷虐待动物个人行为的产生。因此,大家号召:尽快颁布《禁止虐待动物法》,惩处虐待动物个人行为,提升虐待者的违反规定成本费。那样,“持械撒狗粮”这类的残酷事情才不容易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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