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旅游品牌创建奖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实行“据实结算、次年奖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团场、A级景区、旅行社和相关涉旅单位给予奖补。同一申报项目符合享受多项奖补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确定奖补额度。
《办法》指出,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及星级景区、民宿、农家乐创建奖补专项资金:对进入兵团公布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录的团场奖补50万元;对新创建命名的国家级3A级景区参照兵团奖补范围及标准奖补50万元;对新创建命名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民宿,分别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创建命名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分别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组织团队在石河子市参加研学基地课程(10人以上)并入住一晚的组织单位给予每人50元补助,对组织团队在石河子市参加研学基地课程(10人以上)并入住两晚的组织单位给予每人100元补助,以此类推。组织游客每班40人以上的疆内包机,给予每班1万元奖励。专列奖励,组织游客每列300人以上的,给予每列5万元奖励。
奖补项目实行申报制,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团场、旅游企业均可申请相关奖补项目。申报奖补项目的时间为每年11月。
据悉,申请奖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旅游品牌创建奖补资金申请报告;旅游品牌创建命名正式批文;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申请奖补项目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奖补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未在规定时间报送或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报送资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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