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师
五家渠市基本
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师市劳社险发〔2017〕10号)与《关于调整 师市基本
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 的通知》(师市人社险发〔2018〕9号)规定,六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程序通过受理医药机构申请材料、现场对医药机构进行考察和评估小组评估审核工作,对此次新申请的定点医药机构完成评估。通过评估,有1家定点医药机构符合六师基本
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现将名单(见附表)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六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自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10日
单位:第六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
五家渠市
长安东街1号
联系电话:0994-5828172
联系人:朱友铮
六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
2021年六师新增和变更信息定点医药
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