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无为市派出所交警队接相关部门命令,称2月18日安全驾驶皖B03CXX号小汽车的驾驶员,存有驾驶证吊销期内仍驶车的违反规定行为。
无城中心队公安民警马上根据视頻和接口开展整理核对,催促此车驾驶员朱某尽早接纳解决。24日中午,朱某赶到无城中心队接纳解决。公安民警向其进行普法宣传,并对其做出处罚一千元的惩罚。
核查,朱某(女,无城镇人)于2019年4月因醉酒后驶车被刑侦大队交警队无城中心队破获,驾照被注销。公安民警根据整理监管发觉,皖B03CXX号小汽车平常为其侄子安全驾驶。2月18日,朱某怀着心存侥幸开车,被交管部门发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