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要求在我省范畴内推行政府部门标价或参考价管理方法的规划区内径准许的市政道路(含城市道路)路边停车停车位、政府部门财政性资金或政府部门平台公司项目投资基本建设的泊车设备(场、库、停车位),对新能源车停车时间在2钟头内(含2钟头)的免交停车附加费。景洪市在2021年1月初逐渐宣布执行此项政策优惠,现行政策将不断至2022年12月31日。
现阶段景洪市政府标价或参考价管理方法并完工应用、政府部门财政性资金或政府部门平台公司项目投资基本建设的街头临时性停车场共1327个,在其中收费标准经营的1157个,现景洪市综合执法局均已规定运营方执行“新能源车停车2钟头内免交停车附加费”的现行政策。
新能源车具有零排放、零污染、噪音小等优势,在达到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外,还能降低环境污染和维护生态环境保护,被许多顾客所接纳。截止3月2日,全州县在册的新能源车现有783辆,在其中,景洪市637辆。
景洪市综合执法局热线电话:0691—212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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