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川 法 院 曝 光 台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部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公布。N0.1
王仁发
身份证号:4209841970****1057
住址:湖北省汉川市城隍镇杨池村72-2号
执行案号:(2020)鄂0984执616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涉案标的:150000元
N0.2
马志安
身份证号:4209841971****7336
住址:湖北省汉川市刘家隔镇上房村111号
执行案号:(2021)鄂0984执恢26号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涉案标的25000元
N0.3
李克雄
身份证号:4209841979****3075
住址:湖北省汉川市城隍镇魏家村一组
执行案号:(2019)鄂0984执106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涉案标的:50000元
N0.4
曾力
身份证号:4209841980****7534
住址:湖北省汉川市韩集乡前新湾33号
执行案号:(2018)鄂0984执468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涉案标的:1180000元
N0.5
田霞
身份证号:4209841982****0049
住址:湖北省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涂家山9号
执行案号:(2018)鄂0984执468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涉案标的:1180000元
N0.6
余子姣
身份证号:4209841966****5346
住址:湖北省汉川市回龙镇回龙村40号
执行案号:(2019)鄂0984执44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涉案标的:50000元
◆ ◆ ◆ ◆ ◆ ◆ ◆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主动到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并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执行方案或还款计划。逾期既未到本院报到,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进行举报。
特别声明
一、本期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已履行义务的请及时与汉川法院联系。
二、对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三、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一旦失信,寸步难行
请不要辜负了他人的信任
也不要透支了自己的信誉
让我们一起推动社会信用监督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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