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黔江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降低环境污染、改进大城市自然环境、维护保养信息安全。依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等相关要求,特通知以下:
一、下述地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通称“禁放区”):
城东区、城西、城北(除棱角小区、牛朗小区)街道社区所有地区及舟白、正阳街道社区规划区。
二、下述地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一)易燃物品物件生产制造、存储、运营企业及附近一百米范畴内;
(二)关键军事设施、库房、省市级之上文化遗产保护企业;
(三)地铁站、港口、飞机场、公路桥梁、隧洞及其铁路线路安全性自然保护区内;
(四)生活用水水源地内;
(五)变电工程设备安全性自然保护区内;
(六)定点医疗机构、幼稚园、院校、养老院、农贸市场、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合;
(七)玻璃钢化粪池、软体沼气池、地底管道网;
(八)山林等关键防火安全区;
(九)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严禁用火的别的地区或是场地。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或是场地,由相关企业设定显著的禁放警示标识,并部门管理。
三、在禁放地区和场地内,严禁生产制造、存储和运营烟花炮竹。
四、禁止一切企业和本人不法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存储、运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市场销售、存储、带上、燃放烟花不符重庆发布规格型号和类型的烟花炮竹。
五、严苛烟花炮竹种类管理方法。容许专营店零售点市场销售和本人燃放烟花的烟花炮竹种类为C级和D级商品中的喷花类、转动类、小玩具类(浓烟型、磨擦型以外)、烟花爆竹类(土大炮、大夹小、炮中炮商品以外)、起飞类(火箭弹、旋转烟花商品以外)、组合烟花类6类。严禁市场销售和燃放烟花礼花弹、铁架子烟火、小烟花、吐珠烟火商品和转膛炸药量超过20g、內径超过30mm(1.2寸)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技术专业燃放烟花产品,及其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商品。
六、未成年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应由法定监护人或是别的成人随同照护。
七、一切企业、本人理应严格遵守《条例》和本《通告》要求,对违背《条例》和本《通告》的个人行为,追究其被告方义务。构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
八、一切企业、本人有权利劝说和向相关部门检举违背《条例》和本《通告》的违反规定违规操作。投诉电话:110(区派出所)、79226284(区应急局)、79241928(区供销合作社)。
九、本通知自2019年2月1日实施。
2019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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