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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卖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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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31日 03: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达州墙体广告

四川达州墙体广告  达州市达川区的王小姐中专结业后,见微商很火,所以进入这个行业。一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卖面膜,但赢利不高。以后,王小姐转行,在朋友圈卖起了卷烟,几个月就获利1.5万余元。
  王小姐还没来得及快乐,差人就找上门了。昨天,成都商报记者得悉,达川区法院确定王小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然而,直到站上刑事审判庭,她依然陈述,自个并不知道在网上出售卷烟是犯法的。
  赚钱不够花
  女孩在微信上卖烟
  2013年6月,17岁的王小姐从达州一所中专院校结业,家人送她到一家化装训练学校学习3个月后,王小姐在一家化装店找到作业。
  “化装技能越来越好,刚开始一个月工资1000多元,没多久就涨到2000元。”昨天,王小姐的爸爸王先生通知成都商报记者,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从那时起,她都是自个赚钱自个花。
  在化装店作业时,王小姐也在网上推销面膜,以进步自个的成绩。
  过了半年,王小姐感觉自个挣的钱不够花。王先生说:“那段时刻她没有挣到钱,心里不好受。”
  2014年12月,王小姐在网上看到,有人招聘出售卷烟的代理,她萌生了转行的想法。2015年2月,她正式做起了网上出售卷烟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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