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过程中,首先由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证据情况并提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及理由,随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负责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被害方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对本院作出的拟处理意见发表看法意见。在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5名听证员进行充分评议,一致同意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本次公开听证秉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原则,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到”,全方位展现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始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为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对违法者依法作出公平公正处理,最大限度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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