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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20余万,运送他人偷渡代价就是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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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3日 11:03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福建龙岩墙体广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
目前,陈某、杨某、朱某等3人因涉嫌运送他人偷私渡跨越国边境罪被我局采取强制措施。同时,上述3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共被处以十七万余元的行政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五万余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无论你是出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还是运输他人出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除了被抓还要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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