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墙体广告 从本年9月5日起,我市对市中心城区住所工程竣工预检验作业实施信息公示,以加强市中心城区住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削减住所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高住户满意度。
据悉,2014年9月1日住房城乡建造部印发《工程质量管理两年举动方案》后,全国各地展开了工程质量管理举动。本年9月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管理举动行将挨近结尾。我市工程质量全体可控,建筑商场愈加有序,整治作业初见成效。
为稳固工程质量管理两年举动成果,我市对市中心城区住所工程竣工预检验作业实施信息公示。建造单位应在监理单位安排工程竣工预检验合格后、建造 单位安排工程竣工检验前,将竣工预检验信息在相应住所工程小区入口、售楼部及
赣州市建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网站公示,公示时刻为10日。公示时期,准住户 可将质量问题向建造单位反映,也可向
赣州市建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反映。公示时期,对准住户反映的未得到妥善处理的质量问题,经该局质监站及时收集整理并 查询核实后,提出监督定见。对查询事实的,该局质监站将书面责令建造单位安排有关职责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建造单位方可安排工程竣工检验。未进行工程 竣工预检验信息公示的住所工程,建造单位不得安排工程竣工检验。
另悉,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文件请求,工程竣工检验前,在赣南日报或
赣州晚报和施工现场宣布含结清该工程民工薪酬的声明。工程竣工检验合格后仍存在拖欠民工薪酬情况的住所工程,不予处理竣工检验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