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凯里墙体广告 树立决策义务追查制度,对因决策形成大气环境严重损伤的,应当依法追查决策主要担任任人和其他义务人的义务;重拳防治燃煤大气污染,特地划定制止燃煤区和限制燃煤区;冒黑烟的机动车,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7月29日,
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经过《
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这对我省大气环境维护将起到严重作用。
对大气有影响的项目要风险评价
树立决策追查义务制
《条例》全文共八章七十一条,分别从总则、监视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燃煤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用动力机械大气污染防治、扬尘大气污染防治、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和法律义务八个方面停止了相应的阐明和规则。
《条 例》对大气污染防治实行目的义务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树立决策义务追查制度,对因决策形成大气环境严重损伤的,应当依法追查决策主要担任任人和其他义务人 的义务。对触及公众大气环境权益的经济建立严重决策,或者可能对大气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建立项目,应当在做出决策行进行论证和大气环境风险评价,必要时举 行听证。
同时,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先进的技术,《条例》也明文规则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给予鼓舞和支持。对在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成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另外,全面制止在城市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水泥、煤
化工、煤炭火电、焦化、金属冶炼、陶瓷等大气污染严重的产业项目;制止引进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消费工艺、落后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