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报考须出示: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或委托授权书;报考人应是报考企业创建了劳务关系的职工,并出示本新项目遴选日当今6个月及之上的合理社保缴费证明原材料(没有当月及文字描述);公司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公司合理的安全性生产许可;省外进赣公司理应出示进赣办理备案通告;业绩证明原材料;之上原材料出示正本及盖上公司章影印件4份(影印件按照以上规定递交原材料的次序胶装装订成册,不退回)。”
现变动为“报考须出示: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或委托授权书;报考人应是报考企业创建了劳务关系的职工,并出示本新项目遴选日当今6个月及之上的合理社保缴费证明原材料(没有当月及文字描述);公司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公司合理的安全性生产许可;省外进赣公司理应出示进赣办理备案通告;之上原材料出示正本及盖上公司章影印件4份(影印件按照以上规定递交原材料的次序胶装装订成册,不退回)。”
原公示别的內容不会改变
德兴市花桥镇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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