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零晨2时,江西省交警二大队五中队公安民警收到警报,在彭湖高速路42公桩 300Km,安庆市往景德镇市方位,一小型车产生安全事故,公安民警马上赶赴当场解决。
公安民警到当场后发觉,一辆苏A牌小型车撞上马路边水马隔离栏,根据被告方车子行车记录器见到,车子在机动车道行车持续压中心线,改成了S型,最后撞向了水马隔离栏,单方事故,所幸未导致工作人员负伤。
经掌握,司机王某某4月27日21时左右在江苏省南京上的髙速前去江西都昌,在行车至彭湖高速路42公桩 300Km产生安全事故,司机表明一个人驾车较为累,在半途也未做歇息调节,仅仅简易的在高速服务区上一个卫生间便一直往前走,4月9号提的新汽车想赶在5月1日前回家完婚的,想不到产生安全事故。交警队评定:司机王某某存有劳累过度仍再次安全驾驶的违纪行为担负安全事故所有义务,并惩处处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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