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上级机关挂牌督办的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及大要案办理的示范作用,由两级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以及刑庭庭长担任审判长,确保案件质量;坚决贯彻“打准打实”总要求,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精准打击黑恶势力,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格”。
为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我市两级法院坚持将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摆到与定罪量刑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做到精准定罪量刑与妥善处置涉案财物的同步进行;建立立审执相结合的工作格局,逐案制定执行方案,确保生效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到位率。截止6月30日,我市两级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中共判处财产刑约1.56亿元,7人判处没收全部财产,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共计230余万元,对生效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到位财产989.64万元。
“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下一步,我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对标对表找差距,精准发力补短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常务副院长张宝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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