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提升 社会福利规范的通告
各旗区县民政、市财政局,希土高新园区社会发展管理局、市财政局:
为提升 本市社会福利确保水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现将相关的事宜通告以下:
一、提升 社会福利规范
(一)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大城市低保标准每个人每月提升 40元,做到每个人每月750元。
(二)乡村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
乡村农牧区低保标准每人每天提升 604元,做到每人每天6644元。
(三)彻底缺失日常生活自控能力特困人员照顾医护规范
彻底缺失日常生活自控能力特困人员照顾医护规范每个人每月提升 13元,做到每个人每月1144元。
(四)一部分缺失日常生活自控能力特困人员照顾医护规范
一部分缺失日常生活自控能力特困人员照顾医护规范每个人每月提升 5元,做到每个人每月440元。
其他供奉规范不提标扩容,按现规范实行。
二、工作标准
(一)之上各类规范从今年1月1日逐渐实行。
(二)各旗区县要在今年5月底前依照新的规范将资产发放结束,撤出最少生活保障范畴的不会再发放。民政局将在6月底前对新标准实行和资产派发状况开展查验。
那么好的信息,赶快分享众所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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