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后觉得,被告李某以非法侵占罪为目地,冒充别人透支卡骗领金额较大的钱财,其个人行为已组成信用卡诈骗罪罪。被告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身的犯罪行为,具备法律规定从轻处理惩罚剧情。依据被告的违法犯罪特性、违法犯罪剧情和悔过主要表现,及其对社会发展的伤害水平,遂依规做出裁定:被告李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罪被被判刑期十个月,缓刑一年,并罚款RMB20000元。
审判长叫法
伴随着当代日常生活的发展趋势发展,透支卡已变成大家日常日常生活不能缺乏的一部分,信用卡诈骗罪违法犯罪不但伤害了金融机构的金融和管理方法纪律,还损害了用户的财产权。许多人到应用透支卡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并不了解,乃至构罪还不自知。此案中,被告李某由于手头上窘迫,加上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觉得与受害人是熟识的人,其临时使用后,按时偿还便会没事儿,却不知道,其个人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法规的道德底线。尽管其在案发前还款了受害人所有借款,但其还贷个人行为是在犯罪既遂后故仍不危害信用卡诈骗罪罪的评定,对其还贷个人行为,人民法院在定刑时已开展了综合性考虑到,但李某或是要给自己的个人行为担负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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