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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贩卖毒品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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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8日 05: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福建南平墙体广告

 大武夷新闻网讯  在第33个“国际禁毒日”前夕,政和县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被告人张某宝与被告人陈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被告人张某宝多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9.5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陈某在政和县、建瓯市境内三次贩卖甲基苯丙胺给吸毒人员马某遥,共计6.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另查明,2018年9月27日,陈某曾因贩卖毒品被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与该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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