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原龙文区户籍适龄儿童遵循 人户一致 的原则进行招生;购买住宅房产业主子女,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小学就读(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除外),除遵循 人户一致 的原则进行招生之外,还应提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区购买住宅房产等材料和落户证明。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满足在龙文区工作、务工或经商办企业等条件,且已办理本施教区内暂住登记1年以上等条件,方可向暂住地施教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龙师附小龙文分校、市第二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分校、市第二实验小学景山分校、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等5所小学由于学位已满,不接收插班生,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将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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