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墙体广告 毕业季刚过,秋招行将到来,关于年轻的90后、95后来说,如何招聘、签约,维护本人的劳动权益,或许是人生中新的课题。
公司不签合同、不交社保求职者拿回4万多元的损失
李蕾毕业后进入
苏州某科技企业工作,半年后,由于不称心企业没有为其交纳社保,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等缘由离任。离任后,她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企业支付差额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仲裁支持了李蕾的恳求,后科技企业不服判决,起诉至法院。
科技企业称,曾与李蕾口头商定不需求交纳社保,而且双方签署的简易劳动合同被李蕾拿走了。李蕾则表示,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企业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经法院审理以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官最终判决
公司支付李蕾未签署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40000元及经济补偿金5000元。
法官提示:遇到纠葛
可向监察部门投诉
求职者在入职签署合同前,应主动理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查阅用人单位能否是依法成立的组织、并留意合同的形 式,认真查看合同细节。如遇不明之处,可咨询HR或
苏州劳动保证咨询热线12333,千万不可懵懂签约,签约后要及时向用人单位索要并保存好属于本人的那 份合同。
劳动者如遇到非本身违纪、单位用工不标准等招致的纠葛,可首先和企业停止协商。如难以达成和解,能够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如不服判决,可向法院起诉。需求提示的是,申请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前置程序,当事人只要申请仲裁后才能够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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