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质量奖是汉中市人民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具有独创管理规范及标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本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组织”指在汉中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部门。《办法》明确,市长质量奖每两年评定一次,设立组织奖、个人奖两个奖项,其中,组织奖分为天汉学研奖、天汉医养奖、天汉旅居奖、天汉兴业奖。每届获奖组织总数不超过5名,个人奖总数不超过2名,奖金分别为30万元和5万元。每届还可根据需要另设“天汉质量贡献奖”,不限定名额,不占年度奖项总指标。
天汉学研奖
授予具有品牌教育(坚持五育并举教育质量优秀)的学校、创新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研究平台、研发团队等学研型组织。
天汉医养奖
授予医养服务、中医药生产研发、养老养生、高品质食药等康养产业以及“五大工程”中农业产业增效工程的相关组织和科室。
天汉旅居奖
授予能够体现秦巴天汉特色餐饮以及具有山地度假、绿色旅游、健康运动、文化体验、田园休闲等旅居模式以及“五大工程”中幸福产业突破工程的文旅企业和项目。
天汉兴业奖
授予在构建“六大产业集群”、实施“五大工程”中取得卓越贡献,推动社会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处理、提升城市能级,涵盖“五大工程”中制造业升级工程、三产融合发展工程和新兴产业提速工程的创业及创新型组织和项目。
个人奖
授予在本市从事质量或者质量相关工作,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者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对提高组织或者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
天汉质量贡献奖
授予对汉中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国内、省内、本市最高荣誉的各类组织。
市长质量奖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和审定公示等程序评定。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牌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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