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7月1日16时许,当天,渭滨区新民路小学三年级学生付星阳和其他两名学生在离家不远的新民巷一停车场附近玩耍时,看到一只外型酷似鹰的鸟儿“站”在地上不怎么动弹,靠近它时也只是扑扇几下翅膀,但始终飞不起来。“鸟儿是不是受伤了?所以飞不起来。”付星阳心想,不行带回家让大人看看。于是,他将鸟儿抱起,与其他两名同学回到家中。付星阳妈妈仔细检查鸟儿无外伤后,让付星阳找来纸箱将其放到里边,给它喂了些水。由于付星阳妈妈从未见过此类鸟儿,判断它很可能属于保护动物,于是就将它送去了离家不远的经二路派出所。渭滨区林政所工作人员在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后,立即赶往该所,现场鉴定这只“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猎隼,并判断其属于幼年,因吃坏肚子导致体力不支,飞不起来。
渭滨区林政所所长朱昉远告诉笔者,目前,这只猎隼已被送至市动物园进行留观治疗,待病情好转体力恢复后,选择适当时机放归自然。
原标题:学生救助无法起飞“鹰”鸟,原来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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