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晚,吉首市城管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办的执法人员巡查至一建筑工地时,发现一混凝土运输车辆作业时飞溅少量混凝土至路面,执法队员立即上前检查。
鉴于搅拌车已做相应防护措施,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加强混凝土浇灌车辆周边防护,同时清理路面撒落的混凝土,并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作出口头警告,不予处罚的决定。随即,建筑工地重新铺设塑料垫布在混凝土车辆周边,并主动清扫路面残留混凝土,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执法部门提醒:“首违不罚”不简单等于“违法不罚”,它有几个基本前提。既:首次发生、危害后果轻微、主动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限期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