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为我们申请司法救助,为我们切实解决了子女学习、生活的燃眉之急。”被害人吕某亲属收到8万元救助款后非常激动,专门打电话感谢西宁市检察机关为他们一家解决燃眉之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一男子因不能正确处理家庭关系,杀害了妻子吕某及吕某的父母和妹妹。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该男子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对其判处死刑,该男子在判决后,未向受害人一家作出任何赔偿。因该男子的犯罪行为导致其两名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没有保障,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为两名未成年子女争取了国家司法救助。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将司法救助措施落到实处,把党的温暖和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在司法救助对象身上得以充分体现。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职能。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筛选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解决刑事被害人的燃眉之急,重点救助涉法涉诉案件中因案件原因致生活困难的重伤、死亡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恶性人身伤害类案件不仅会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严重的身心损害,且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使该家庭难以承受,故现有的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将其作为重点救助范围加以规范。对于这类情形,既要救早救急,也要从优用足救助金。缓解被害人家庭的急迫困难,从而在物质上、精神上给予申请人以最大程度的精神慰藉,这充分体现了“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度”的司法救助制度效益,以及传递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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