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可参照 单人户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截至6月底,全州1.03万名困难群众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县、乡两级审批有关规定,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在48小时内实施 先行救助 ;救助金额在乡镇(街道)审批额度内的,由乡镇(街道)直接给予救助。提升申请社会救助便利度。探索打破户籍限制,通过建立一套规范完善的机制,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对于遭遇突发性事件的困难群众,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
推动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形成 物质+服务 救助方式,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依托国家和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完善 一部手机办低保 、 政府救助平台 ,打通更多数据共享关节,让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简便、精准的救助服务。自今年7月起,困难群众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 政府救助平台 申请低保、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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