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墙体广告 继7月21日一“酒鬼”在实习期内路遇交警检查时强行冲卡,一路拖行一交通协管员近千米,
池州警方依法办理后,7月22日,
池州警方又依法办理一例妨害公务案。
7月22日晚上8点零8分左右,市
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城区石城大道白洋河大桥段设 置酒驾查缉点时,一辆车牌号码为皖RD365X的白色“群众”牌轿车由市区西门卡点方向行驶至查缉点时,忽然停车、倒车,欲掉头逃离。大队教诲员曹海青及 交通协管员杜红民立刻上前准备将其拦停,该“群众”牌轿车稍做停顿,杜红民疾速靠近轿车,请求驾驶人胡某下车承受检查,不料胡某忽然加速掉头,左前轮从杜 红民的左脚轧过,车身刮蹭并将他带倒。现场民警立刻向市
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告现场状况,事故处置大队、站前区派出所民警疾速抵达现场,展开现场勘查及 紧急追捕。经
池州市人民
医院检查,杜红民手、脚、膝盖等处均有不同水平软组织挫伤。
7月23日清晨1时30分许,违法当事人胡某迫于压力,到站前区派出所投案自首。据胡某交 代,7月22日中午他喝了2瓶啤酒,当晚驾驶轿车行驶至查缉点处,为规避交警检查,忽然加速掉头,轧倒了交通协管员杜红民。7月23日晚7时50分,胡某 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
池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25日,胡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的检测结果显现为0。针对胡某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池州警方对其罚款200元,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