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命名工作始于2017年,每年命名一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是国家生态县、市的 升级版 ,创建指标涉及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领域,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利用、产业循环发展、生活方式绿色化、观念意识普及等具体任务。
坚持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 两手抓 ,鼓楼区内河水系全面消除黑臭,在全市率先完成闽江沿岸环境治理提升任务;目前已建成步道147公里、串珠公园63个、绿地55万平方米,打造了乌山、于山、黎明湖公园等一批精品工程,曾获评国家级生态区、首批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
永泰县始终坚持将绿色作为最鲜亮的底色, 十三五 时期将全县近35%的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新增造林绿化近30万亩,建设 三沿一环 森林景观带1271亩;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6.96%,居全市首位;大樟溪及支流水质长期保持Ⅲ类以上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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