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规定,监利市人民政府拟启动征收监利市2021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地块1)位于容城镇刘八台村、平桥新村的集体土地5.7616公顷。现将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收土地位于容城镇刘八台村、平桥新村,总面积5.7616公顷(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审批图)。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已纳入监利市成片开发建设方案,拟用于商服住宅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土地征收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监利市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1年7月22日起,监利市政府委托容城镇人民政府将对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数量等信息进行详细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安排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和监利市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1年7月22日起,监利市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容城镇刘八台村、平桥新村,同时在监利市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jianl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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