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证明材料,提高准入效率。市场主体办理设立或住所变更登记,不需要提交不动产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仅需按要求填写《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通过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材料的形式审查,即可依法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健全工作机制,注重规范管理。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马关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工作规程及核查办法。同时,按照涉企证明事项清单,参照范本编制印发新版《市场主体住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再次规范完善办事指南,同时放置线上线下窗口使用,方便申请人查询、索取或下载。
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推行市场主体住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幅度减少了 奇葩 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对于不清楚政策的申请人,办事窗口人员耐心讲解告知,让申请人清楚政策,放心承诺,安心办事。
自7月1日,企业服务窗口正式启用新版承诺书以来,共办理营业执照460份,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