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虚假诉讼一经查实,一律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训诫、罚款、拘留、失信惩戒等制裁措施;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参与虚假诉讼的,一律从严处理。
金东区人民法院正告涉嫌虚假诉讼行为人,必须认清形势,立即停止虚假诉讼活动,主动到人民法院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虚假诉讼活动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如下
时间:2021年9月8日-2021年12月31日上午8:30至11:30
地点: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征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接待室(金华市李渔东路1866号)
接待人员: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电话:0579-8219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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