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在我省安全顺利举办,坚决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按照陕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市人民政府决定于9月10日至9月28日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管控。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在渭南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实施“低慢小”航空器管控。
二、管控时段
2021年9月10日8时至9月28日24时
三、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即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四、管控措施
1.在我市上述“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区域、时段内,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经批准用于赛事保障、应急救援、媒体拍摄、警务执勤等活动除外。
2.临时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无人机反制系统,对未经授权升空的无人机实行定向迫降,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无人机操作人承担。
3.对于违法违规飞行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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