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漳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教师在校外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调离教学岗位,撤销教师资格,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要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各地通报以及身边的违反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警钟长鸣。专项整治期间,各学校均要召开一次师德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教师认真讨论违纪行为危害,深入探析违规问题原因,切实总结吸取教训,树牢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要求。
通知还要求,漳州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显著位置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信箱,并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并确保举报电话和信箱等投诉渠道畅通,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对群众投诉的有偿补课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逐一排查核实,进行销号管理,并及时公开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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