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所称网格,是指根据行政区划和相应标准,在我市城市建成区内划分的城市管理单元。我市设立一、二、三、四级网格,一般分别以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和社区(村)以下为单位划分设置。网格主要承担市容秩序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具体任务。网格实行双网格长制,各级网格长一般由所在辖区行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网格长由本网格内城管执法负责同志担任。居民有权享有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的有关服务,有权对网格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也有义务配合做好城市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我市鼓励社会志愿者积极参加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随着滁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的问题日益凸显,市民对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间的城市管理成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为响应贯彻市委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要求,结合当前城市管理的实际,市人大出台实施网格长制城市管理的决定,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效能,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大以问题为导向的城市管理自我监督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精细化、常态化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管理各部门加大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核心的依法履职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各方面资源,促进各级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加大信息共享和联勤联动工作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向法治、共治、自治的积极转变,加大城市管理的社会监督和市民参与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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