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建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豪栋街设卡,专项整治酒后驾驶行为。19时许,一辆摩托车驶入卡点,快速酒精测试显示,他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驾驶员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2毫克,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民警依法登记信息、开具车辆暂扣单,当要求驾驶员在法律文书上签字时,他却掏出电话找起了“救兵”,想着能不能“通融”一下。前前后后僵持了20多分钟,驾驶员终于同意在法律文书上签字。
男子承认,中午吃饭的时候喝了几杯酒,自认为到了晚上酒精就“散”了,没想到还是酒驾了。他也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扣证半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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