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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首起买卖中华鲎案宣判被告人获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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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2日 11:1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福建泉州墙体广告

 近日,被告人王某因买卖中华鲎被石狮法院生态庭以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系泉州市首起买卖中华鲎被判处刑罚的案件。


经查,王某在石狮经营一家海鲜店,并于今年4月陆续购买中华鲎20余只饲养在其经营的海鲜店水池中,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审理,石狮市人民法院认为,王某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鲎,其行为已经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决生效后,查获的中华鲎已由石狮公安局依法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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