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5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为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基础,海盐县武原街道结合实际,坚持统筹计划,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培训等活动,将《条例》宣贯工作落到实处。
新条例的贯彻实施,是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武原街道主要领导带头组织机关干部、综合执法队员学习贯彻新《条例》,要求广大干部、执法队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作表率。随后,街道下属村社纷纷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受训者还包括垃圾分类专管员、各村、社区工作人员、物业作业人员等,把每一位受训者都培育成为辖区的流动《条例》宣传员。
结合《条例》宣传月活动,武原街道通过举办“文化惠民乐万家”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展演进村(社区)等大型广场活动,志愿者现场面对面向居民科普《条例》内容相关知识、有奖问答,促进居民垃圾分类观念和意识、养成分类好习惯;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村居、企业,发放宣传册,向居民讲解文明规范,进一步增强《条例》传播效果。
据统计,今年武原街道共印发9万余册《条例》宣传手册。在各类线下活动开展的同时,结合线上下线活动并举,利用门户网站、媒体、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对新《条例》进行有效宣传。
自《条例》实施以来,街道、社区、执法和物业等部门强强联手,通过日常检查、监督指导、活动开展等形式,街道行政执法办累计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案件165件,其中单位(包括个体户)75件,个人90件。依托执法查处进一步强化条例的执行力和垃圾分类的强制性,切实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在武原落地生根、发挥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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