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的车辆类型及收费标准
(一)七座以上机动车原则上不进入停车场;
(二)公交车进入公交专用车位停放不收费;
(三)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进入划定停车区域内停放;
(四)出租车进入出租车专业车位停放;
(五)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六)七座及七座以下机动车初次停放30分钟内不收取费用,停放30分钟以上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收费:
1.一般时段:
(1)停车半小时 1小时(含1小时)的车辆收取3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收取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停放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30元/辆。
(2)停放24小时以上的车辆按每小时3元累计收费,以后停放的时限及计费以此类推。
2.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春运期间(按照交通部门确定的春运时段)收费标准为:
(1)停车半小时 1小时(含1小时)的车辆收取3元,以后每增加半小时收取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停放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30元/辆。
(2)停放24小时以上的车辆按每小时3元累计收费,以后停放的时限及计费以此类推。
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批复时间起,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月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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