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县区(含开发区,下同)、校各层级依照管理职责履行相应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教师的师德师风负直接管理责任。
南昌市建立师德监管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教师年度师德情况及考核结果由各学校于每年6月底前录入“江西省师德考核管理系统”,县区教育管理部门、市教育局逐级审核上传,作为市、县区、学校师德监管及“一票否决”执行的依据。教育管理部门及学校在组织开展评奖评优、晋职晋级、资格认定及与教师相关的评审评选活动时,必须将师德作为必要条件,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
南昌市教育局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师德师风违规线索,尤其是影响“双减”政策实施的违规补课等,将依据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及影响程度,采取分级分类的方式进行办理。社会影响及社会舆情反应较大的问题,由南昌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提出核查处理意见。
教师存在下列行为的,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未经学校批准同意擅自离岗,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私自办班、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组织、诱导、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参与、协助培训机构招生,向培训机构泄露学生信息;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向学生或家长推销学习用品和教辅资料,收取规定收费项目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牟取利益等其他行为。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相关教师在年度考核、绩效津贴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遴选、申报人才计划等事项中实施“一票否决”。学校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对上级转办的问题线索敷衍了事;因师德失范行问题引发舆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除按照管理权限追究相应责任外,当年评奖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并在考核评价中降低考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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