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脱贫退出后工作力度、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帮扶力量 四不减 要求,红河县从强产业、稳就业等方面编制了《红河县2020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红河县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红河县后续帮扶巩固提升措施方案》《红河县医疗救助社会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等方案。目前,已为医疗负担过重群众补助资金16.36万元;为教育负担过重贫困家庭发放金额100.8万元。
为了杜绝脱贫即脱低保情况发生,该县逐人逐户排查,抓好兜底保障。截至目前,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8880户19011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687.3万元,保障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 年;为593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特困供养金212.4万元,供养标准达732元/人 月;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共救助困难群众2603户10589人,发放救助金370万元。同时,通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综合性商业保险等方式,为群众建立兜底网络。商业保险已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自付医药费224人24.89万元、死亡补偿75人51.8万元、受损农房补助25户3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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