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最高法提出“四个严禁” 整治年底不立案!

最高法提出“四个严禁” 整治年底不立案!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21年12月30日 09:1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南湘西墙体广告

 记者2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巩固年底不立案整治成效,切实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针对个别法院依然存在的变相 立案难 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整治年底不立案 四个严禁 。


一是严禁发号拖延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不得发号另约立案;当场无法判断的,法律规定期限内应当予以立案,严禁变相 不立案 。二是严禁限号限制立案。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一律敞开大门依法受理,不得限号立案、不立不裁。三是严禁以调代立。严格落实调解自愿、合法原则,对调解不成且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依法登记立案,严禁久调不立。四是严禁增设门槛。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做好登记立案和补正告知等工作,严禁在法律规定之外,对起诉材料进行实体审查。

最高法表示,一旦遇到法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限制立案等违规行为,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可以拨打12368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最高人民法院将逐案核销督办,确保 有投诉,必回复 。对年底不立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强调,坚持 零容忍 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决不允许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