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培忠主持会议,副主任斯钦毕力格、蓝峰、马慧军、郭志钢、靳春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红霞,秘书长张晓帆及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市政府副市长徐守冀,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希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王宏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督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住建局局长张玮作的《市住建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及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上,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治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规定》中关于“自治区人大代表回选举单位述职工作”的要求,安排了16位代表进行述职。其中,樊小平、高晓璐两位代表作了口头述职报告,其他代表提交了书面述职报告,并将在三次全体会议上对16位代表依法履职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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