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网友举报,当天8点14分,在人民南路与大坡垅路红绿灯十字路口处,前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只图自己方便,直接在右转弯车道等待红灯,造成后方右转车辆交通拥堵,使路口标志标线形同虚设,影响行车安全。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联系指挥中心进行调查取证,通过路面监控视频快速锁定了网友所述的号牌为湘U0***2的小型轿车,立即通知该车驾驶人到中队接受教育处罚。
随后,经过民警的评批教育,驾驶人刘某意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表示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最终,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被交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吉首交警提醒:在道路上行驶时,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莫图方便、心存侥幸。在“全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电子警察”,您的“无意违法”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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