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方面,《通知》提出,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各类社会机构、个人为龙岩市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引进劳动力人数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当年输送10人以上劳动力、毕业生来岩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省、市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根据输送人数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吸纳人数给予每人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助力企业稳岗用工,经企业所在地工信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2月份保持连续生产(当月用电量不低于上月80%)的工业企业,按当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在此基础上,加强用工服务和指导,开展重点用工情况监测,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支持企业共享用工,组织开展劳务交流协作对接活动,多渠道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做好职工技能提升工作,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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