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日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印发《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渭南市妇联荣获“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市妇联先后建立市县两级妇女儿童维权中心19个,设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服务妇女儿童近万人。持续开展“巾帼扶志扶智百村行”“巾帼大宣讲走基层”等巡讲活动,参与妇女30万余人次。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手工技能培训190期,受益妇女达3万人次。联合有关单位开办《秦东美丽女子学堂》并荣获“全省公共文化优秀群众文化品牌”,示范带动各县(市、区)普遍建立女子学堂,累计培训妇女3万余人次。
下一步,市妇联将扎实推进市委“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做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奋力推进全市妇女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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